建造项目建设区(qu)域环境(jing)干(gan)扰来(lai)访登记表备案的(de)(🍒de)操作系统用(yong)户的(de)(d🐈e)询问装修(xiu)细节
1、填报的备案项目不属于《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〉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(2015版)》和环境保护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中登记表类别以外的项目;
2、填报的备案项目选址不在国家和地方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规定的禁止性场所;
3、填报内容不涉及违反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、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;
4、填报内容确认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备案完成后,填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中所填的环境保护措施,确保达标排放。
备注:饮食服务业环保守则(pdf下载)